- 新编大型图书《江苏书画艺术家档案》第二卷征稿通知 2020/9/9
- 2020南京仙林半程马拉松赛未能如期举办 2020/7/7
- 杨力舟:武永年的田园诗情 2019/3/26
- 师建民水墨个展:探寻传统的文脉 2019/3/26
- 艺术反思:章燕紫新作亮相香港 2019/3/26
- 周吉荣历史的清唱与叶南孤寂的极限 2019/3/26
- 徐里:美育是审美教育,情操教育和心灵教育 2019/3/9
- 鲁迅之子:把对世事民情的看法都放进了照片 2019/3/9
- 到中国美术馆看雕塑艺术中的56个民族形象 2019/3/9
- 20位专家共论韩美林生肖艺术大展 2019/3/1
- 水墨抽象李庚、霜凝李可染画院馆藏展举行 2019/3/1
- 栖居在大地上余春明油画在京展出 2019/3/1
- 中国写意人物画研究创作展国家画院开幕 2018/12/4
- “云之上下”任才峰,张永基双个展开幕 2018/12/4
- 第二届新金陵二十家学术研讨会召开 2018/12/4
- 新金陵二十家全国巡展建邺区图书馆举行 2018/12/4
- 中国艺术展在保加利亚国家美术馆开幕 2018/10/15
- 2018敦煌美术学国际学术研讨会举办 2018/10/15
- 新金陵二十家金鹰画展全国巡展隆重开幕 2018/10/15
- 执手同道吴作人、萧淑芳合展中国美术馆开幕 2018/9/29
- “臙淼”流变许经文水墨展亮相中国美术馆 2018/9/29
- 李可染作品观摩展在中国国家画院举行 2018/9/29
- 刘峥个人绘画作品展《乘潮客》在京开幕 2018/9/29
- 生态中国书画院揭牌绿水青山主题书画 2018/9/29
- 蔡弘灏师生皮雕艺术作品展亮相北航艺术馆 2018/9/1
- 2018首届博艺计划暨艺盘年度提名展 2018/9/1
- 当代工笔画彩墨山水画专场开幕 2018/9/1
- 首届中国艺术院校优秀毕业作品联展 2018/9/1
- 陈琦个展在亚洲艺术中心举行 2018/9/1
- 感受童心:黄莎莉个展《童》在京开幕 2018/9/1
- 平遥国际雕塑节开幕当古城遇见现代雕塑 2018/8/3
- 中国当代工艺美术双年展将在国博举行 2018/8/3
- 众人皆知我花鸟草虫,却不称许我山水 2018/8/3
- 张安治的艺术人生在中国美术馆开幕 2018/8/3
- 中国最大汉画展览北京山水美术馆开幕 2018/3/16
- 中国艺术新视界2018中华世纪坛开启 2018/3/16
- 创伤正在愈合,李向阳状态主义绘画展开幕 2018/3/16
- 清华开幕:东亚艺术的位置何以确立? 2018/3/11
- 2018年第二届画廊周北京呈献众多精彩项目 2018/3/11
- 绘画的向度三人展”在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展出 2018/3/11
- 传统年画火爆春节市场,在传承中创新 2018/2/23
- 国学大师饶宗颐和天下第一名社的故事 2018/2/23
- 中国画写意传神漫谈,何为写意传神? 2018/2/23
- 共庆中国年,书画家眼中的春节文化新风尚 2018/2/23
- 他创作了年画《做共产主义接班人》享誉南北 2018/2/14
- 张大千与达利:不懂美食的画家不是好厨子 2018/2/14
- 古代的年画称"岁朝图" 或兴起于宋 2018/2/14
- 湖南美术出版社出版《林散之全集》启动仪式 2018/2/1
- 与自然相亲李玉双艺术展在798艺术区开幕 2018/2/1
- 繁花素笺刘炜纸上作品展在言午画廊拉开序幕 2018/2/1
近几年剧本纠纷很多,编剧维权事件接二连三,张雅文关于《盖世太保枪口下的中国女人》的侵权诉讼;麦家关于《暗算》署名权的诉讼;电视剧《牟氏庄园》女编剧王伊因向剧组讨薪而遭制片方人身安全威胁的事件;台湾作家琼瑶诉内地编剧于正抄袭案;乐视影业与光线影业、小说《何以笙箫默》作者顾漫的电影改编权版权纠纷;电视剧《姥爷的抗战》、《我姥爷1945》及编剧鲍光满的版权纠纷;编剧李亚玲与电视剧《北京爱情故事》、陈思成剧本纠纷;电影《霸王别姬》编剧芦苇、李碧华版权纠纷;《北平无战事》编剧署名权纠纷案等,这些关于版权的博弈问题到底出在哪?
编剧行业不规范,相关法律不完善
王兴东(中国电影文学学会会长)说,编剧是原创剧本的著作权人,掌握着“发表权、署名权、修改权、保持作品完整权、取得报酬权、许可摄制权、改编权、广播权、网络传播权、汇编权、翻译权、荣誉权、继承权”等14项权利,在影视条款中,法律特别规定了剧本“享有单独行使其著作权利”。目前国内编剧的权利受损害,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侵犯署名权,把编剧的名字安排在字幕后部等不显著位置;未经原作者同意,随意在“编剧”中加入他人名字;由于导演掌握后期制作,将作品署名为“某某导演作品”,有意放大导演作用;在影视剧中看不到编剧的署名等。侵犯荣誉权,综合评奖有意不给编剧申报奖项,故意压制编剧。侵犯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,某些导演不经编剧同意随意篡改剧本情节,本末倒置、歪曲主题、颠倒主人公、增加不必要角色等,严重损害和影响原作的完整性。
有专家指出,剧本版权是诞生影视版权的源生权利,在影视产业进入版权经济时代,剧本是第一轮参与版权竞争的。凡是影视产业发达的国家对编剧的权益均设有严格的法律保障。美国编剧曾于2007年举行大罢工,希望取得互联网、手机内容版权分成的权利,最后他们成功获得了2.5%网络发行权的分成。但是,中国的编剧连首次许可使用报酬都无法得到保证,谈及在网络、手机上的权益分成,那是遥远的期待。
影视公司“拿来”剧本引发争议
影视产业发展至今,有一部分公司单纯追求数量,忽视剧本质量,导致这类公司对于创新的需求减弱,影视产业逐渐走向快餐化、商业化。还有一些公司在审稿及编剧时未能规范操作,对他人享有版权的作品,采取“拿来主义”,在主观上剽窃他人的劳动成果,造成了侵权。由于抄袭剧本而导致影视剧无法按期播映,将会严重损害影视剧的票房,风险巨大,制片公司应慎重审查剧本的版权情况。而且,部分传统的影视机构自己生产剧本(编剧)自己消费剧本(拍摄),即便有交易也是通过圈子里的人际关系“私相授受”。这种交易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,大牌编剧获得了超值价格,绝大多数年轻编剧的作品价值被低估,形成了编剧行业的“二八效应”。
在影视剧的整体构思上,部分公司并不是进行创新,而是模仿国外的一些影视剧,在剧情上高度相似,包括剧照都模仿他人的创意,这种现象值得反思。虽然《著作权法》并不保护思想,只对表达方式进行保护,但是随着社会的整体发展,创新成为文化产业的制高点,一味地模仿无疑会在竞争的大潮中逐步落后。
“规范之路”任重道远,市场有无出路
市场面临的现状,并非只是立法缺陷所致,编剧要多运用现有法律法规,以严谨的合同来进行事前风险防范,以坚决的行动来进行事后的维权。影视公司在剧本创作环节必须严格把关,以降低影视剧拍摄的法律风险。在互联网发展的大环境下“中国影视文学版权拍卖大会”为影视行业搭建了多渠道供需平台,为编剧与影视机构搭建了一个有效的桥梁,并促进新型“剧本交易市场”的形成。